《居住证登记卡》有效期6个月,如何满足申请《居住证》的条件?
1.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登记卡》可申请《居住证》,问题是《居住证登记卡》有效期就6个月,如何满足申请条件?请说明解决方案。
2.目前申请《居住证登记卡》的居委会并没有受理3岁多的小孩(已上幼儿园)的小孩办理,我们该如何办理小孩子的证件?还请明示。
解答:
依据《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
《居住登记卡》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居住登记卡》及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证件、证明,到居住地流管站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登记卡》期满前30日您有充足的时间办理签注手续,办理签注手续后,如您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经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流管站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情况属实且符合《细则》中第五条申报暂住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
监护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持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薄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关于您反映没有受理3岁多孩子办理《居住登记卡》的问题,还请您提供具体流管站名称,我们将进行实地核查,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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