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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转学)2023年6月12日-14日,朝阳转学工作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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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6 21: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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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至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2022至2023学年度校历安排,本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办理时间:

2023年6月12日00:00至6月16日24:00: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中采集转学信息并提交审核

注: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转学材料审核工作将全部在网上进行,请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上传转学材料附件图片并提交审核;

二、转学办理对象:

本学期期末办理转学的对象为现就读于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七年级、八年级的学生。

三、转学条件:

1.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

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新居住地(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2.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并通过“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入朝阳区就读材料审核”。其中:具有外省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监护人于6月12日至16日登陆“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信息采集、上传附件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需按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办理转学相关手续(请学生监护人留意短信提示信息)。具有本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含按京户对待)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朝阳区新自购房屋(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四、转学需提交的材料:(转学系统中上传原件图片)

1.由原学籍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单;

2.全家户口簿(学生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

3.《出生医学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材料(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五、转学办理流程:

(一)公办校转学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6月12日00:00至6月16日24:00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信息采集、上传附件,选择“申请转往公办学校”, 预约学生转学材料网上审核时间。

2.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转学材料的审核,如有问题将与学生监护人电话沟通,请监护人保持手机畅通。

3.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将根据朝阳区中小学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分配。统筹分配接收学校于6月25日至26日联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转学确认并核验学生转学材料原件,请学生家长保持手机畅通。

4. 各公办校按市教委规定时间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上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发起转学申请。

(二)民办校转学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6月12日00:00至6月16日24:00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信息采集、上传附件,选择“申请转往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将对转学材料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后,各民办校于2023年6月19日将学生材料上报至区级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区级学籍管理部门于6月21日将复审结果反馈各民办校。

3.各民办校按市教委规定时间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上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发起转学申请。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2.《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转学须调转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3.请学生监护人在转学材料审核期间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4.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咨询电话:85967525。

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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